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

政策动态
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
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和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〉的贯彻实施意见》(川人社发〔2016〕20号),现就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学习内容


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实际,经征集和研究,我省2026年度公需科目确定为“ ‘十五五’规划解析” 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能力建设” “网络安全基础与防控” “人工智能技术应用”4个选题。


二、学习任务和形式


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30学时计算,专业技术人员可从4个选题中自主选择学满30学时,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。


三、相关要求


(一)优化服务,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在线学习课程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完成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开发建设,各国家、省级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持省级主管部门或市(州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介绍信等资料到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拷贝,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。各继续教育基地应妥善保管课程内容,不得擅自修改、剪辑或供任何第三方使用。


(二)加强宣传,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任务的完成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;指导各基地做好课程上线及免费学习等保障工作;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义务,积极参加公需科目学习,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。


(三)强化保障,以数字赋能继续教育服务质效。依托“知识更新工程系统”做好数据上传工作。各继续教育基地在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后,及时将学习数据(包括在线学习课程内容、学习过程记录、完成的具体学时等情况)按统一标准进行整理并上传系统,上传数据将充分运用到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质效评估、职称申报、基地评估考核等方面。


(四)强化监督,提升公共服务质量。建立健全学习督促机制,杜绝“代学” “挂课”、不学习直接发证等行为,适时对课程上线进度、学习数据归集质量、版权使用合规性等进行监督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适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抽查。对督导和抽查存在问题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继续教育基地,予以通报,并限期整改,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单位,按照基地管理权限取消继续教育基地资质,切实保障学习实效。


网络课程拷贝等相关工作联系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罗老师(028-86912878)。

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6年5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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